一個弄巧成拙的女子,前幾天,高雄市一位女子,懷疑在高捷遭人偷拍,報警處理,並通知親友,到警察單位,用手機四處拍攝,爾後,上傳爆料公社,引起社會譁然,刑事訴訟法有偵查不公開原則,該名男子,遭移送的,手機內,沒有半張照片,關於該名女子的,沒有犯罪事證,偵查不公開原則,惡意私下傳送他人偵訊過程,這名男子,反過來告,誣告罪,名譽受損等多項罪名,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數罪併罰,在此警告802國軍醫院的護士,妳偷拍我跟醫生的爭執,如果私下傳送給別人看,我如果通知鳳山分局偵查隊,蘋果日報林錫淵記者,我保證一定將妳移送法辦,前鳳山分局偵查隊長葉俊智,副座郭隆益是我同學,林錫淵是我高中的學長,妳最好自己刪除,洩露秘密罪,千萬不要以為妳是護理師,就可以無法無天,妳在醫院裡任職,好自為之,千萬不可犯錯,妳我結怨,山水有相逄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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