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今天,我要檢討警察處理傷患,究竟是法理不外乎人情,還是執勤到底,依法行政,昨晚,我腳受傷,整個指甲,掀掉,沒有兩段式左轉,沒有駕照的我,忙著找醫院,痛到不行,新興分局中正路派出所的員警,毫無同情心,同樣的受傷狀況,我在鼓山分局,三民一分局,巡邏員警盤查完我之後,就叫我立刻就醫。傷者為大,新興分局長的員警教育太失敗,儂儂案我就在新興分局待著了,林一民是分局長。新興分局是不是淪落到於毒梟為伍,天下第一分局,我帶著受傷的身體,看著執勤的員警,無情的盤問,開單告發,人生在世,要行善積德,警察裡,就是有這種趁你病,要你命的警察,警備隊退休後,沒有多久就中風癱瘓,幹酷吏的下場,就是罰傷者的錢,請看護照顧自己半身不遂的後半生。警察真爛,新興分局長。你應該感到可恥,你底下的人,都沒有人性,不配當人民的褓姆。

1080411惡警日誌-1.jpg

1080411惡警日誌-2.jpg

1080411惡警日誌-3.jpg

1080411惡警日誌-4.jpg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.

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s244676 的頭像
    ss244676

    呂昌明的部落格

    ss2446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