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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案實錄,殺警一案,檢察官與法官,台南高分院,刑事五證,時間,事情發生之時,事情知悉之時,言語恐嚇,想任意改變回應內容,精神病患的我們,不會讓你們將事實變成了事後諸葛,羅織不當的刑事罪名,我跟陳育榮人事主任在台南地院,管理這麼多法官,前因後果說明完全,對於檢察官與法官不驚不懼,不知道,不記得不會遭到不利對待,事情原委第一審,事實審,五證具全,符合正常法律程序,此案跟所有的殺警案不同,透過時證想翻案,定罪,多看點月旦,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紀錄,法庭上是講證據的.上百名退休法官,檢座都提供了意見,你們就維持原判.法院,警察局我待很久,少年隊長沈隆雕跟陳德源鬥我,活不過三個月,雕哥就死了,那有學生鬥老師的,蔡幸助在左營分局也鬥我,降調林園分局當偵查隊長,我幹警察的老師很久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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