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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案實錄,這是當年小燈泡命案之申訴案件,洗冤禁暴,是檢察官的天職,連台北地檢署都不關心小燈泡幼兒被殺一案,檢察官沒有根據刑事訴訟法,到場盤問,孩子怎麼會脫離母親的視線,遭遇殺害,小燈泡的母親在幹什麼!士林地檢署回函只有警察與消防局人員,檢察官在那裏,不知道,辦案手法拙劣,盤問不在現場,柯文哲對刑法之無知,我當初就要求北檢,為何不懲處耍官威之檢座,目無法紀,草菅人命,柯文哲他有懲處嗎?台北市重案連連,市長是個愚痴無智之人,他還當市長,相形之下,韓國瑜比他強多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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