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重案實錄,我是一名思覺失調,極重度之精神病患,我一樣要接受罰款,被檢察官起訴,自己備其五證,我也沒有享受特權,我在警察單位辦過很多大案,只要是思覺失調,就受精神衛生法的保護,警察佩槍執法的強制性,我被攔下來的時候,出示殘障手冊,警察沒有同理心,沒有同情精神病患,照樣開單,寫武漢肺炎,照樣被調查局移送法辦。我連心智喪失都要被移送法辦,陳家欽在那裡靠北警察,假慈悲,輔恤金,就是警政署付,警察對精神病患根本沒有同情心,強制執法權,施壓精神病患,被作掉是活該。判刑不如加大輔恤金。他是個案,不是眾案。法官依五證,判決正確。判決出爐,大家都貓哭耗子假慈悲,陳家欽跟高雄十大惡警楊西川八拜之交,分局長升官,誰收,心裡有數。輔恤金才是重點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s2446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