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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案實錄,我為什麼,要幫殺警凶手伸冤,社會法與警察法,週期性遊民,整個火車上的人做僞證,整個刑案幾乎是造假,辦過刑偵的人,連自己人都不能相信,鐵路警察不能判讀週期性遊民,而在巡邏之中,就很容易察覺的,黃茂穗之後的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幾乎是黑道警察在控管,監獄鬧事,陳家欽將鬧事的全面殺光,社會法保障週期性與長期性遊民的基本人權,公共安全為警察法之根基,這起凶殺案,最後,一定翻案,做僞證,假造刑案現場,法官心裏有數,不信,等著瞧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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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s2446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