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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訴案: 
案呈:高雄市政府
投訴人 :呂昌明
收件人:陳其邁
書狀:據查照,民國110年5月26日,本人進入左營軍校路,7-11購買飲料,其店員對本人大聲咆哮,要本人立刻做電腦掃描,真是莫名其妙,還真的把自己當成神明了!人車分流,出門結帳時,才要求顧客出示掃瞄記錄,一面在櫃台幫殘障人士坐輪椅處理實名制掃描,一面大聲怒吼,要求我要掃描實名制,我沒有帶手機,我買完東西回到櫃台,簽單子,結帳購買物,店員有多可惡,將我的發票存在電腦中不開給我,另外一位店員開口罵我聲音太大,還親口陳述自己的耳朵生病,我跟他說你有生病,就應該辭職,誰知道你有沒有新冠肺炎僞陰性,還來店裡上班,分倉分流,人車分流,正常人與殘障人士在7-11店內進行分流,為人民服務,不是叫你大聲咆哮,不是說自己有病還來上班,製造店內傳染,在此,要求五證據全,調閱該店監視系統,進行違法開罰,耳朵有生病,還來上班,蓄意在抵抗力弱的工作下,傳播Cov19, 高雄市政府應主動開罰!告訴人呂昌明筆.

 

05.26投訴狀
投訴狀:
本人呂昌明在此向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,正式提出檢舉,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與和光街交叉口之7-11的工作店員,隱瞞自己有耳鼻喉的生病問題,在上午9:40分持續工作,並與本人爆發言語衝突,懷疑該名店員蓄意散播新冠肺炎,我懷疑他是僞陰性患者,該7-11的店長與主管,應該立刻接受調查,有監視錄影帶為證,還請高雄市政府立刻處理該名店員的耳鼻喉科的,請他做核酸快篩,因為他不知道工作多久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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